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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化物所举办科研经费管理培训

撰稿: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6-09-29

  为认真贯彻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近期国家和中科院经费管理相关要求,向科研人员宣贯《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和内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于9月26日举办了“科研经管理培训”。各研究组组长、经费秘书近7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财务处处长高筠主持。

  高筠在会上简要回顾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号)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并着重介绍间接经费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公开公示制度以及我所将要进行的制度完善情况。此外,高筠还介绍了目前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

  财务处王怡详细梳理了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的内容,就经费管理规定中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了对比解读;着重介绍了文件中对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该所预算调整有关工作的具体布置情况以及我所预算调整所级审批手续的办理流程。

    此次宣贯旨在让科研人员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将对我所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合规使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