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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召开2023年度纪监审业务第四次交流会暨沈阳分院纪检组2023年度工作总结会

撰稿: 党建工作处(纪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院2024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分院系统纪监审干部的履职能力,1月31日,沈阳分院召开2023年度纪监审业务第四次交流会暨沈阳分院纪检组2023年度工作总结会。沈阳分院分党组书记毛志远,纪检组组长、分党组成员杨宏,分院系统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纪监审干部等40人参加会议。

杨宏传达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院2024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作了题为《切实履行监督专责 聚力保障科技创新》的专题报告,通报了沈阳分院纪检组2023年度工作。沈阳自动化所纪委书记周峰作了题为《发挥基层纪委委员监督作用的探索与思考》的专题报告,以沈阳分院2022年度党建课题研究成果为例进行了工作交流;海洋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毕伟介绍了海洋所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的情况,对系统各单位加强廉政档案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青岛能源所纪委书记李明作了题为《规范实验原始记录 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专题报告,分享了研究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经验做法。

辽宁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海祥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重要内容及如何贯彻执行进行系统阐释。分院系统各单位纪委书记结合会议主题开展了研讨交流。

毛志远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效,对分院系统各单位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战略方针部署落细落实;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院党组工作部署和院2024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这一总目标总任务推进工作,加强对科研人员兼职、经商办企业及分支机构清理的监督检查并取得成效;三是要协同联动开展审计、财务、干部及学风等各项监督,促进形成监督合力,被巡视研究所纪委要协助本单位党委从“四个落实”角度,自上而下开展问题整改;四是要提高管党治党、管所治所水平,加强日常工作精准化和具体化,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实效化,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五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纪监审例会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发挥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还要求各单位纪委在春节假期期间对本单位安全、保密、意识形态及研究生管理等工作加强监督。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