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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研究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5月7日,青岛能源所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委委员参加会议,读书班由党委书记彭辉主持。

彭辉逐字逐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和第五章《其他规定》;所长吕雪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纪委书记李明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副所长江河清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会议强调,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条例》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把正风肃纪反腐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快研究所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实际成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及时了解情况,通报经验做法,加强跟踪问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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