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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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院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加强统筹,促进院所内部调剂使用,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拟调剂使用房屋信息公示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拟调剂使用房屋

序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1

精密加工车间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2600

2

综合加工车间

7038

3

光学加工

5425.6

4

光学材料试验基地1#

5073.24

5

奥普综合楼

4402

6

光机宾馆

长春市工农大路74号

4572.82

二、调剂使用公示期

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以上拟调剂使用房屋公示期间,沈阳分院各联系单位若有使用意向,请联系沈阳分院。

联系电话:024-23983635。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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