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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分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和党中央、院党组有关部署要求

撰稿: 党建工作处(纪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7

10月16日,沈阳分院分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围绕落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以及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分党组书记、院长毛志远主持会议并作领学。分党组副书记杨宏,纪检组组长、分党组成员李明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并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及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思路举措。

会议要求,要结合沈阳分院实际,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一是要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要按照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三是要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培训,为抢占科技制高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院党组传达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会议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