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沈阳分院开展机关中层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

撰稿: 党建工作处(纪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4

10月14日,沈阳分院纪检组组长、分党组成员李明代表分院分党组对机关中层干部开展任职集体廉政谈话。

李明在廉政谈话中提出要求,分院机关全体中层干部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提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协同意识,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要严格遵守分院各项制度,加强对部门内人员制度学习的日常监督提醒;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分院的“八条举措”,注重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谋求工作实效;要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创新文化,推动分院机关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分院机关中层干部结合工作岗位依次进行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在未来工作中,严格按照分院领导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善作善成,为沈阳分院的改革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