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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撰稿: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5-29

5月27日,沈阳分院党组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本次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沈阳分院党组书记马思,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恩厚和梁波,院长助理王瑞芬及分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

马思首先传达了院人教局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传达了中科院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他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分院党组已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分院各研究所党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高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分院党组负责组织所在系统所有所局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并负责分院机关所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分院机关所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将采取各种方式,针对“四项监督制度”开展研讨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