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能源所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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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青岛能源所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彭辉主持。
纪委书记李明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会议强调,保密工作无小事,全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断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保密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担起责任,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会议要求,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要充分认识《保密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保密法的主动性,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观念。
副所长徐峰逐字逐句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委委员陈骁领学《条例》第二编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委委员张瑞东领学《条例》第二编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三编《附则》。会议要求,要抓实抓好学习教育,在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组织实施抢占科技制高点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推动研究所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取得新成效。
彭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论述要求。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最鲜明的主题,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注重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