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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十四五”科技合作促进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座谈会(北部区域)顺利召开

撰稿: 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0-11-10
  为全面总结中科院“十三五”科技合作成效,研究部署中科院“十四五”科技合作规划编制工作,11月9日,由院科发局主办的中科院“十四五”科技合作促进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座谈会(北部区域)在沈阳顺利召开。院科发局副局长赵千钧、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长春分院副院长刘晓冰、北京分院四级职员李彦、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杜秉海、金属所副所长刘岗、沈阳生态所副所长方运霆、沈阳计算所公司总经理马跃,以及来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同志,院重任局、条财局、科技战略咨询院、文献情报中心、武汉文献情报中心等单位相关同志共5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科发局科技合作处处长刘斌主持。
  会上,刘斌首先简要介绍规划编制的背景、进展、目标及任务,北京分院、沈阳分院、长春分院分别围绕“十三五”期间科技合作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展做了详细汇报,战略咨询院作为规划总体组着重介绍规划编制的遵循原则、框架要求和时间安排。来自北方9个省市区的相关部门对中科院“十四五”科技合作促进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第一阶段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在肯定中科院“十三五”科技合作工作成绩的同时,结合所在区域实际,对规划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规划、使规划更紧密地与地方重大需求相结合,为规划可实施、可落地奠定坚实基础。随后,沈阳分院系统研究所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十四五”科技合作工作思路和拟与地方合作开展的重点项目等,确保规划编制落在实处。
  赵千钧感谢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对中科院科技合作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指出,科技合作工作一定要实现院地共赢的结果,要以国家重要、地方需要、研究所必要这“三要”来考量科技合作工作,要用“目标清、可考核、用得上、有影响”十二字方针来遴选重大合作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艰巨,但务必保证时间节点和规划质量,确保我院科技合作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取得更大成就。
  沈阳分院将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与辽鲁政府一道协同并进,提前谋划部署我院在辽鲁科技合作重点举措,高质量完成区域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