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中科院沈阳分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2、加强队伍建设。科学传播处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在各部门负责人碰头会上,对国务院、中科院有关规定进行了宣贯和解读。安排人员积极参加中科院科学传播工作培训,学习如何做好分院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3、充分发挥分院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分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内容的目录结构。充分发挥沈阳分院官方微信和微博新媒体平台的作用,积极发布沈阳分院机关及系统各研究所综合新闻、科研进展、工作推进、科学普及、媒体宣传等等信息。
4. 保障两个信息公开网络在线申请系统:《在线填写公民申请表》 和《在线填写法人/组织申请表》功能正常运维,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沈阳分院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分院网站新增信息共1986条。
2、通过沈阳分院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沈阳分院官方微信336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80条。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全年社会媒体报道沈阳分院相关新闻31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沈阳分院将综合运用包括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各类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及时、高效的更新维护公开信息内容,并与社会媒体进行有效联动,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