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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自动化所党委举行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撰稿: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7-06-09

  于海斌作专题报告 

  桑子刚主持 

 

  于海斌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桑子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史泽林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梁波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李硕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69日,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党委举行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所长于海斌在仪式上作了廉洁从业专题报告。所领导班子、各管理部门和研究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沈阳自动化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桑子刚主持。他简要介绍了此次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背景、要求和意义。按照中科院党组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沈阳自动化所党委在2015年印发了《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并组织中层干部、科研团队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2016年,研究所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中层干部也重新进行了聘任。在对《细则》进行修订后,为层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主体责任,所党委组织所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和科研部门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党组织关系在研究所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等签订责任书。 

  仪式上,所长、所党委书记与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研究所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随后,于海斌作了廉洁从业专题报告。他指出,新修订的《细则》更规范、更具体、责任更明确,在实施上可操作、可落实、可考核。他强调了中央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中科院关于加强党建的新精神,从科研道德与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等方面介绍了沈阳自动化所的相关工作。他希望干部同志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五个必须”标准,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他还结合实际工作,从创新研究院的验收和推进“率先行动”计划两方面阐述了廉洁从业的重要意义与具体要求。 

  仪式后,所领导班子成员还将与科研团队负责人、党组织关系在研究所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所党委书记将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此次责任书签订活动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进一步推进了研究所的党风廉政与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