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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沈阳分院系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院党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1020日沈阳分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沈阳分院院长包信和、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思同志代表沈阳分院与分院系统7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会议由沈阳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思同志主持。签字仪式后,沈阳分院又集中组织各所领导学习了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对领导干部问责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和讨论,使与会同志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沈阳分院与金属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沈阳分院与沈阳应用生态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沈阳分院与沈阳自动化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沈阳分院与海洋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最后马思同志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说明,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起责任,并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到实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所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要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内容;三是各级领导要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既要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要抓好自己主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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