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科院院长办公会上,青岛能源所筹建组组长王利生研究员汇报了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中科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规划纲要。
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指导青岛能源所筹建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编制从筹建伊始就受到所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7月初,研究所就提出发展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方法论,要求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规划编制必须遵循专家研讨民主程序,做到“三化、两关联、三关注”,即内容具体化、目标节点化、预期成果可视化,并进行人力资源与条件装备配置的关联研究,关注有显示度的重大科技目标凝练、路线图研究与资源整合,关注地方经济社会与企业发展需求,关注与国家和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同时指示由科技处牵头,会同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和财务资产处联合编制发展规划。经过2年的努力,在院领导和地方部门的关心支持、研究所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国内外专家的指导下,青岛能源所已按照中国科学院对新建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基本框架要求,编制完成了中长期发展规划V3.2版,并获得院长办公会的顺利通过。
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青岛能源所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战略措施,提出了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体现了中国科学院对研究所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要求,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此次发展规划的顺利通过,标志着青岛能源所已基本完成研究所的宏观布局和建设构想,是青岛能源所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全所职工务必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团结一致、励精图治,按照规划的总体精神,坚持高起点和高标准,落实相关部署,不断凝练目标,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团队建设力度,以早日把青岛能源所建设成为国内外生物能源与过程领域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研究机构。(青岛能源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