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分院院长韩恩厚与分院系统大连化物所、金属所、沈阳生态所、沈阳自动化所、海洋所、青岛能源所、烟台海岸带所所长以及沈阳计算公司、沈阳科仪公司总经理逐一签署《沈阳分院安全与保密管理责任书》。
于海斌指出,系统各单位要对照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落实安全保密管理责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院的科研生产提供稳定的环境,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保驾护航。
签署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