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
     近日,在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工作会议中,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被确定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试点单位。
    “兴业强企工程” 是“十一五”期间辽宁省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工作,包括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此项工程对申报试点单位的要求是“五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制度、有专利、有经费;同时还要求申报试点单位已经拥有授权专利一定的数量以上。
    近三年,沈阳自动化所专利的年申请量均在百件左右,为辽宁省和沈阳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被确定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试点单位后,沈阳自动化所每项授权的发明专利可获得省里一定数额的资助以及享受相关鼓励政策。与此同时,沈阳自动化所还被选为沈阳市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专利大户,根据《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意见中的规定,市里也将对授权专利给予一定的资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