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宝廉,男,1938年5月生,籍贯辽阳市。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全国燃料电池与液流电池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燃料电池国家工程中心总工程师,大连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国家863计划“十五”“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体专家组成员、燃料电池发动机责任专家。2003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衣宝廉院士主要从事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研究,是我国燃料电池研究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20世纪70年代,他参加并领导了我国航天碱性燃料电池的研究,成功研制出两型航天氢氧燃料电池;80年代,他将燃料电池技术应用于电解水和电化学传感器领域;90年代,他作为科技部“九五”攻关和中国科学院重大项目负责人,组织指导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本世纪初,他组建了大连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我国首家自主化燃料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十五”“十一五”期间,他作为责任专家指导了我国城市客车与轿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研制出多款燃料电池发动机并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的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2017年,实现了我国首款、全球第四款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他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长期坚守创新,严谨治学,耕耘不缀,推动和引领了我国燃料电池的研究、应用和产业化,为国家科技事业做出了重要的卓越贡献。在他的领导下,发布了燃料电池国家标准40余项,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燃料电池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引领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衣宝廉院士曾获得多项奖励,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辽宁省技术发明奖(3次)、辽宁省发明创造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奖、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奖、辽宁省劳动模范,曾任第七届辽宁省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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