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2〕122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吕雪峰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辉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

  吴绪永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峰同志任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正处级);

  免去刘中民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蔡睿、李先锋、王峰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许辉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徐峰同志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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