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党任字〔2021〕212号

中共沈阳分院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史泽林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雷、李硕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

  刘连庆、曾鹏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峰同志任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纪委书记;

  免去于海斌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于桑子刚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梁波同志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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