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人任字[2009]55号

沈阳分院:

  经研究,决定:

  施平同志任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所长(任期5年)

  高玲瑜、秦松同志任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任期5年)

  马建生同志任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任期服从年龄)

 

中国科学院

二OO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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