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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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分院分党组发布了《关于沈阳分院系统研究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对系统各研究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并结合考核结果将存在的问题向各研究所进行了反馈。 

  从本次检查考核结果看,沈阳分院系统7家研究所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均较好地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分院分党组对系统各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通过检查考核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责任,依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暂行)》(科发党字〔201424 号)和《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沈院党发〔20159 号)的有关规定,2016127日沈阳分院分党组印发了《沈阳分院系统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暂行)》(沈院党发〔20161号),探索开展对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本次检查考核由沈阳分院分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分院纪检组负责具体工作,考核对象为分院系统各研究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每名成员,考核内容分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和职工对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的民主测评结果。责任清单落实考核通过检查各单位在2015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会议、责任书签订、宣传教育、任前谈话等原始工作文档和记录来进行。民主测评结合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或年度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7家研究所共提交1042份有效民主测评问卷。 

  在将考核结果向研究所反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院分党组给各研究所领导班子和每名所班子成员逐一反馈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及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以进一步督促党风廉政责任的落实。 

  通过本次检查考核,较好地总结梳理了沈阳分院系统研究所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效,同时对进一步强化各研究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提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对于发现存在的工作不足并在2016年工作中予以改进和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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