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沈阳分院机关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撰稿: 监察审计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18

  912日,沈阳分院机关传达学习了辽宁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副院长、分党组成员马越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徐岩以及分院副处长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马越红主持。  

  在会议上,徐岩强调中秋、国庆期间,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分院监察审计室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监督,严肃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机关在职职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